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举行,中国以及东盟10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
签署RCEP,是地区国家以实际行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一步,对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稳定全球经济具有标志性意义。根据协定第20.6条,协定将在至少6个东盟国家和3个非东盟国家国内立法机构批准后,并在东盟秘书处备案后的60天后生效。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相继签署了19个自贸协定。自贸协定推广实施工作是全国贸促系统落实国家自贸区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稳外贸稳外资的切实行动。这项工作数据指标具体、明确,工作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可追踪,是最为务实有效的贸促工作之一。全区贸促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国贸促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贸促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全区贸促系统“一盘棋”,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统筹协调,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企业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帮助企业更好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广西贸促系统服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工作的专业化、精准化、国际化水平,为稳外贸稳外资作出应有贡献。
一、关税筹划服务。利用全国贸促系统在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签发、原产地规则研究的丰富经验和资源,开展调查研究,提炼企业应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策略模型,为企业提供在全球生产和销售布局战略中的自贸协定关税筹划等咨询服务。帮助广西企业查询确认进出口货物在RCEP协定项下的优惠关税,比较优惠关税与MFN关税的税差,辅导企业将税差作为“卖点”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将存在高税差的RCEP成员国和相关产品锁定为重点开拓市场和重点开拓产品,帮助企业解决利用优惠关税政策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国际化经营。
二、原产地规则培训服务。用好与邕州海关联合推出的广西企业办理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支援服务热线,开展针对企业的自贸协定推广实施培训,充分利用“两证合一”获得的企业资源做好精准服务。帮助企业了解RCEP协定一般性原产地规则、程序性原产地规则和针对具体产品的特定原产地规则,进一步增强利用自贸协定的意识,指导企业将原产地规则纳入企业产品的生产管理,根据原产地规则测算产品是否具备RCEP协定项下原产资格,根据原产地规则选择符合规则的产品供应商,实现原产地合规与管理。
三、企业“走出去”战略规划服务。依托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广西)服务中心平台,加强海外国家疫情研判,将RCEP协定关税筹划引入广西企业“走出去”战略设计,主动跟踪企业在RCEP协定区域内投资国与其主要目标市场所在国的FTA情况,根据各种FTA原产地规则安排海外生产基地的生产。采用报告形式,帮助企业精准确定产品从生产基地所在国出口至目标市场所在国时所涉及的关税,助推企业在全球和区域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搭建,深挖出口潜力。
四、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发服务。发挥贸促会“企业之家”、“商会之家”的优势,依托广西贸促系统政务服务窗口,在RCEP协定生效后为广西企业提供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认证、ATA单证册、商事证明等服务工作。在已实现12种优惠原产地证书企业自主打印、配合海关总署实现与11个自贸协定原产地电子联网基础上,继续扩大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范围。加强指导南宁市、来宾市、百色市等新设原产地签证点和新设立的凭祥市贸促会工作,优化“两证合一”实施后企业原产地证书备案流程,助力企业利用自贸协定降低出口产品成本,开拓RCEP协定区域市场。利用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不见面审批服务,鼓励进出口企业使用ECO自主签证系统,实现足不出户的24小时全天候出证,进一步提高优惠原产地签证电子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五、多元化商事法律纠纷解决服务。依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办事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西办事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调解中心等专业机构,利用中国贸促会广西经贸摩擦预警中心和南宁、柳州、桂林、防城港、钦州、百色、玉林、贵港等8个支会经贸摩擦预警点这一经贸摩擦应对网络,同时组织开展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商事法律服务,探索多元化贸易投资纠纷解决方式,及时发布经贸摩擦,提升企业了解风险、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协助企业妥善应对RCEP成员国各类贸易和投资争端,助推广西外向型经济发展和企业国际化经营,有效服务后疫情时代中国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和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六、搭建商事法律合作平台。持续打造“商事法律八桂行”品牌,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商务投资峰会框架下的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等机制,搭建贸易投资促进平台,推动建立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机制,成立广西国际商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进柳州“国家外经贸商事服务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宣传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开展重点产业和投资环境推介,促进中外企业交流合作。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