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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老挝举行

添加时间:2019-07-10 16:14:15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2016-08-05   
  8月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东盟10国、中国、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6方经贸部长出席会议。商务部高虎城部长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会议。
  RCEP谈判于2012年11月正式启动,目标是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惠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建成后有望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区域最广、成员最多元、发展最具活力的自贸区。2015年,中国对RCEP成员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额分别为1.2万亿、1626.4亿和130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总额的30.8%、22.8%和11%。
  根据领导人在2015年11月RCEP联合声明中关于进一步加紧工作和争取2016年结束RCEP谈判的指示,部长们强调在接下来的谈判中实质性推进RCEP谈判的重要性,以根据《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尽早达成高质量的协议。部长们也对推进谈判进程,特别是对货物、服务、投资等核心领域提供了既有战略性又有针对性的指导,并敦促成员国以积极和建设性的姿态继续参与谈判进程。部长们重申了各国领导人启动谈判时致力于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互利”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承诺与目标。
  在当前经济形势普遍面临风险的情况下,RCEP具有成为推动经济增长驱动力量的潜力,部长们重申RCEP协议对全球经济的重要性。部长们注意到在2015年全球经济不稳定的背景下,RCEP成员国的经济表现仍然保持稳定,总产出达22.4万亿美元,占世界总产出的30.6%。RCEP各国的贸易总额达到11.9万亿美元,吸引外资额为3296亿美元。RCEP国家近年来GDP平均增速超过全球GDP增速的30%以上。考虑到RCEP在改善成员国经济前景、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升世界近半数人口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潜力,部长们重申了尽早结束谈判、达成一个高质量、互利、具有商业意义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承诺。
  目前各方已进行了13轮谈判。RCEP第14轮谈判将于2016年8月10-19日在越南胡志明市举行,第15轮谈判将于2016年10月16-22日在中国天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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