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在全球新冠疫情扩大蔓延和国际贸易投资严重受阻的严峻形势中,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以非凡的决心和里程碑式举措,坚定实施自由贸易、多边合作,共同果断签署了对各成员国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RCEP的签署是亚太区域合作重大成果,具有重大意义,使得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对RCEP区域经济增长和促进全球经济复苏、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发挥重要积极作用,将直接关系到世界经济格局和国际贸易版图的变化。RCEP的签署被世界上多个国家主流媒体评选为“2020年十大国际新闻”。
在经济全球化中,用好自由贸易协定的开放合作发展方式是许多国家的重要选择,全球自贸协定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已成为绝大多数国家扩大相互贸易和投资规模、支撑经济增长的战略行动,签署实施自贸协定的数量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20多个增加到2020年的近500个,涉及亚洲经济体的自贸协定数量占全球总数一半以上。
RCEP以全面、现代、高质量和普惠的自贸协定为目标,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形成了区域内更加开放、自由、透明的经贸规则,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等,协定文本长达1.4万多页。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量整体上超过90%,大幅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和商品价格。服务贸易开放承诺涵盖了大多数服务部门,显着高于目前各方与东盟现有自贸协定水平。投资方面,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对制造业、农林渔业、采矿业等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政策透明度明显提升。各方还就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等作出规定,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适应知识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
RCEP有望在2021年年底生效,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通过分阶段减税最终实现零关税,加大联动融合发展。
RCEP的主要特点:
一是规模大。RCEP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经济规模最大、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涵盖全球约30%人口、30%经济总量和30%对外贸易。
二是RCEP开放的领域、程度大于WTO。
三是有基础。由东盟十国分别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10+1FTA)整合组成及提质升级,有FTA的基础。5个10+1战略伙伴关系近十多年来推进了双方一系列合作。
四是东盟主导。东亚特点——由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组成的东盟倡导发起并主导。
五是合作需求上升。RCEP各国合作开发区域发展空间的需求上升,合作应对多年来世界经济增长低迷和当前严重下滑、应对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的需求上升。
六是RCEP各国贸易投资关系密切,体现产业互补性强。在RCEP框架内,中日、日韩突破性达成了自由贸易共识。RCEP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成员国之间扩大贸易规模和相互投资,带来更多的贸易创造,而且有利于RCEP成员国吸引外部投资。
七是经过长达8年的谈判磨合,相互间对开放市场带来的变化有充分的酝酿。
RCEP的签署,是我国继加入世贸组织后又一重大开放成果,对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产生深远影响;将增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通性,使我国更加有效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助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在RCEP达成共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方始终支持东盟中心地位,全程参与谈判并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谈判面临艰难曲折和关键时刻,中方积极协调各方立场,提出中国主张、中国方案,促进各方形成共识、达成一致,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中方秉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充分展示诚意,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在货物贸易方面,RCEP的优惠关税涵盖了我国与其他成员每年超过1.4万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在服务贸易方面,我国对120多个服务部门作出了开放承诺,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增加了22个部门,包括研发、专业设计、养老服务等。我国首次在经贸谈判中达成投资负面清单,首次在国际协定中纳入数据流动相关规定,首次在自贸协定全面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中国通过自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带动提升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