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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RCEP生效在做准备

添加时间:2021-02-20 14:57:18 来源:
  2020年11月15日,在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中国与东盟十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RCEP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经济规模最大、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在RCEP达成共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RCEP的签署具有重大意义,将直接关系到世界经济格局和国际贸易版图的变化。在RCEP框架内,中日、日韩突破性达成了自由贸易共识。
  2020年我国对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贸易占我国贸易总值的31.7%。
  2020年,我国对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进出口总值10.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3.5%,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1.7%。其中,出口4.83万亿元,增长了5%;进口5.37万亿元,增长2.2%。
  东盟10国是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进出口值4.74万亿元,增长7%;日本、韩国是我国第四和第五大贸易伙伴,进出口值分别为2.2万亿元、1.97万亿元,分别增长1.2%和0.7%;对澳大利亚进出口1.17万亿元,下降0.1%;对新西兰进出口1255.3亿元,下降0.4%。
  2020年,我国出口机电产品2.6万亿元,增长7.3%,占同期对RCEP成员国出口总值的53.8%。其中,集成电路3140.3亿元,增长15%;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2606.3亿元,增长11.1%。同期,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9448亿元,增长11.9%。
  2020年,我国进口集成电路1.08万亿元,增长9.8%;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1784.5亿元,增长8%;铁矿砂4963.5亿元,增长14.7%;初级形状的塑料1563.3亿元,下降0.3%。
  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紧做好RCEP实施国内工作
  2020年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按时间表抓紧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地实施国内相关工作。
  11月18日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日前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体现了亚太地区国家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共同意愿。建设这一世界最大的自贸区有利于稳定产业链供应链,造福相关国家人民。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按协定确定的时间表加快落实,抓紧深化改革,做好推动协定落地的国内相关工作,尽早兑现承诺,在相互扩大开放中实现互利共赢。
  2020年1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有关工作。
  12月1日会议指出,近日在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上正式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于成员国共同应对国际环境不确定性、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自由贸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增进相关国家人民福祉,对于促进我国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协定成员国,我国要以自身行动积极推动协定落地生效,这方面有大量紧迫的工作要做。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压实责任,对照协定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尽早完成协定生效实施的国内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快完成国内核准程序,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移动等领域开放,推进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贸易救济、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
  二是针对协定实施后区域内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量整体上将达90%等,要在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统一和互认等方面,抓紧拿出实施协定的措施,对快运、易腐等货物争取实现6小时内放行。协定中服务贸易总体开放承诺显著高于成员国间现有自贸协定水平,要按照我国对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养老服务、专业设计、建筑等诸多服务部门作出的新开放承诺,逐一落实开放措施。落实投资负面清单承诺,清单之外不得新增外商投资限制。兑现首次在自贸协定中作出的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遗传资源等全部纳入保护范围。落实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跨境电子方式信息传输等条款。
  三是抓紧梳理完善与协定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协定规定的约束性义务执行到位,确保国内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
  四是面向地方、商协会和企业加强协定实施宣介培训,使各方面尤其是广大企业熟悉和掌握协定规则,全面认识更大范围、更高标准开放与竞争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努力在市场竞争中拓展合作发展空间。
  海关总署正建章立制 保障RCEP原产地规则落地
  海关总署成立了RCEP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设立了关税实施准备工作等多个工作专班,正在加快推进RCEP实施准备工作。
  海关总署正在研究出台《RCEP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和《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重新梳理RCEP项下申报享惠进口和出口签证的流程,并建设配套的信息化系统,确保企业申报享惠的便利性。
  RCEP原产地规则条款扩展了企业可选生产资料的范围,支持企业灵活申请享惠的多种形式。海关总署表示,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关税减让和享惠规则,为协定优惠应享尽享打好基础。同时聚焦RCEP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难点,加大内部研究和培训力度,提前做好准备,以便更好服务广大企业。
  
  推动RCEP尽快落地
  商务部发言人近日表示,中方从去年12月起就已经启动RCEP协定国内核准程序,目前进展顺利,相关实施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主要包括:
  一是进行关税税则转版以及原产地实施准备工作,将确保协定生效后中方降税义务的履行;
  二是各部门已经对照梳理协定所涉及的义务清单,确保协定中的各项开放举措和规则义务能够得到全面履行;
  三是加强协定实施有关培训工作。商务部拟于1月18-19日举办全国性线上专题培训班,系统介绍货物、服务、投资、规则、原产地规则、海关便利化等协定相关内容,协助地方、行业中介组织、企业全面熟悉规则,努力在市场竞争中拓展合作发展空间。
  尽快实施RCEP开放框架的产业合作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表示,着力加强产业对接合作是RCEP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在RCEP生效前和生效后,产业合作直接关系到RCEP的开放合作成果。RCEP各国通过谈判签署协定,主要是制度安排,建立新型的生产关系,要达到解放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目的,其中有个重要环节就是产业合作,通过产业对接合作,促进贸易创造和扩大贸易规模、促进双向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产业升级带动经济增长。当前RCEP建设不能静等各国履行完国内批准程序。各国履行国内批准程序中的一大关键点就是有的国家行业担心开放市场后一些行业受冲击,有关国家之间通过扬长补短的产业对接合作,可减少其行业企业对开放市场可能带来产业冲击的担忧,从而有利于各国尽早完成履行国内批准程序。
  许宁宁表示,RCEP各国贸易投资关系密切,体现产业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广、潜力大。疫情给各国经济带来重大冲击,同时也带来了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机遇。加强产业合作,能带来企业的“点—线—面”的合作,有益于构建本地区各国优势互补的新产业链,提升本地区生产力、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RCEP成员国开展产业合作具有条件。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世界第一(中国)、第三(日本)和第五(韩国)的制造业强国,加起来的工业产值全球占比超过50%。RCEP成员产业发展多样性、互补性较强,覆盖了从原材料、中间零部件、到产品总装的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许宁宁谈到,RCEP地区是中国“双循环”经济发展对外循环的优先可行方向。他建议,应将做好“六稳”和落实“六保”与扩大开放、发展RCEP地区贸易投资合作相结合,着力提升地方各有关方面融入国际区域合作的程度。
  许宁宁建议,应打好RCEP建设的经济基础,双方商会、行业协会尽快为实施RCEP开放做好准备工作和对接工作,工商界应共同为促RCEP早日生效发挥作用。针对东盟有些国家疫情严峻而制约开放市场的问题,我国工商界应积极支持东盟疫情严峻国家抗疫,已经走进或计划走进东盟国家的有关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疫情急需支持期间,如果尽力援助,则有利于为在东盟国家疫情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许宁宁表示,国内有关方面应提前做好准备。借鉴早年我国加入WTO前的成功经验,应加强RCEP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大力开展培训。加强RCEP研究包括:一是研究当前RCEP成员国重大关切;二是研究RCEP成员国相互间合作方向和采取的措施,研究RCEP区域内的多边关系、双边关系,研究RCEP实施前后将可能发生的变化;三是研究RCEP成员国与区域外的关系、产业关系以及RCEP实施前后将可能出现的新变化;四是研究既要有创新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又需要有操作可行性强的研究报告,应加强RCEP的国际合作研究,应加强官产学合作研究。加强RCEP研究,有益于实施开放发展行动,制定针对性应对方案,找准工作着力点,提高合作效率效益,推动RCEP建设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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